驻马店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通知
发表时间:2017-02-10    来源:驻马店文明网

各县区文明委,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不断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带动作用,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全力打造驻马店“好人之城”品牌。根据市文明委2017年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第二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市文明委作为主办单位,成立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主任由市文明委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主任担任,委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市级各媒体负责人组成。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奖项设置

  第二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个奖项,每个奖项评选2名,共10名道德模范。

  三、评选标准 

  第二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领域事迹突出,具有良好道德素养,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高度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驻马店市道德模范的,不再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往届河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已入选“中国好人”、“河南好人”、“驻马店好人”的,可优先推荐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四、实施步骤

  本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由所在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统一推荐上报,市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推荐。各县区每项推荐1名(共5名)道德模范候选人;市直有关部门及驻马店军分区每个单位推荐1名道德模范候选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情况、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推荐表等相关材料一并形成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本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截止时间为2月17日18时,逾期视为弃权。 

  1.填写推荐表。按照5个表彰类别填写“第二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事迹须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推荐意见”栏须加盖县区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公章,驻马店军分区加盖政治部公章。

  2.提供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提供候选人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另外提供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格式要求:标题为“XXXX模范候选人XXX事迹”,使用2号华文中宋字体;正文用A4纸排版,字体为3号仿宋,每页500字。

  3.提供候选人电子版材料。在提交候选人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版的同时,须将候选人红底彩色证件照、工作或生活照3张、“简要事迹”和“详细事迹”电子版发送至市组委会办公室邮箱,事迹材料文件格式要求为word文档。

  4.广泛征求意见。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要征求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还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5.网络投票。本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将通过公众投票和评委会审议的方式评选产生。届时,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方式(驻马店文明网http://hnzmd.wenming.cn )参与本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

  6.召开组委会评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召开组委会评审会议,审核道德模范候选人参评资格,综合网络投票结果,确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项10名第二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 。

  7.评选结果公示。第二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建议名单将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及驻马店文明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如有疑议经核实后取消资格,从备选名单中补充)。

  8.命名表彰。第二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提请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4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优中选优的重要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广泛挖掘本地、本系统先进典型、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推荐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2.要坚持标准,公开公正。各地各部门在评选过程要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的原则,认真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要把推荐评选的每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于偶发事件中涌现的典型在推荐时还要重点考察其日常表现,推荐的人选要能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3.要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尊重群众习惯、方便群众接受,搭建接地气、有人气的新媒体传播平台,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要紧贴时代变化和社会需求,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手段,推进内容形式创新、渠道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做到老品牌有新亮点,新载体有实内容,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扩大评选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评选结果揭晓后,市文明办将委托专业机构统一为10名道德模范制作5分钟电视专题片或微纪录电影。各推荐单位要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拍摄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工商局办公楼1312室;联系人:赵成福;联系电话:0396-2651312;电子邮箱:zmdwmbjb@163.com 。

                        驻马店市文明委

                      2017年2月8日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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