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发表时间:2015-11-18    来源:驻马店文明网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日前,市委宣传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5“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通知指出,2015“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参评范围包括驻马店籍个人或由驻马店籍个人组成的集体。非驻马店籍人士,但与驻马店有较大关联、事迹突出、影响面广、充分体现驻马店人文精神的个人或集体亦可参与评选。参评对象须符合以下评选条件: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二是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市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三是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不计得失,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克难攻坚,成果明显,为国家为社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四是不图名、不图利,舍小家顾大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五是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和睦相处,照顾乡邻,想方设法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和人们的一致好评。六是在外地求学、务工、经商、服兵役期间,自强不息、艰苦创业、诚实守信、见义勇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驻马店人的声誉,展示了驻马店人的良好形象。七是非驻马店籍人士,其感人事迹与驻马店有较大的关联,且事迹令人感动,让人心灵震撼。八是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邻里矛盾、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九是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4年至2015年度。

  通知指出,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推荐阶段(1110日至30日)。由各县区委宣传部和市直各单位按评选条件向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员,每个县区或单位推荐名额为25名。二是初评阶段(121日至20日)。组委会根据各县区各单位和群众推荐情况,组织初评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评,筛选出20名候选人。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和宣传,同时通过纸质投票、网络投票、手机短信投票等方式,组织广大群众进行投票。三是终评阶段(1220日至12月底)。根据群众投票情况,组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研究确定2015“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四是表彰阶段(20161月)。年度人物确定后,举办颁奖仪式,公布评选结果。组委会组织媒体对“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进行广泛宣传。

  通知指出,“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的推荐工作,市直各单位由各局、委、办负责,高校由高校宣传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委宣传部负责;部队由驻马店军分区政治部负责。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一式15份,并附简要人物事迹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有条件的单位可同时报送电视专题片(限10分钟以内),并附文字材料。已获得往届“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者,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选,各推荐单位原则上不推荐处级领导干部参与评选。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解放大道中段驻马店日报社办公东区,联 人:王新军 谷天义。电子信箱:zmdgdtz@163.com




责任编辑:董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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