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季评“驻马店好人”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08    来源:驻马店文明网

  各县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发现和宣传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打造“驻马店好人”品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季评“驻马店好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季评“驻马店好人”活动,不断发现新典型、宣传新典型、学习新典型,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群众践行道德规范,感受道德力量,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知荣辱、讲正气、学先进、做好人,凝聚正能量,汇聚起推动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新风正气和不竭动力 。

  二、评选范围

  凡是在驻马店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市民,包括外来人员和驻地官兵,在外地工作、生活、学习的驻马店籍市民,均可参加评选。已获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和已入选“中国好人榜”、“河南好人榜”、“驻马店好人”的先进人物,不列入推荐范围。

  三、评选标准

  设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的“驻马店好人”。

  1、助人为乐好人:扶贫济困,助学帮残,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2、见义勇为好人: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关键时刻勇于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诚信经营,践诺守信,在生产生活中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享有很高的社会信誉。

  4、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四、推荐数量

  自2018年开始,“驻马店好人”每季度评选发布一次,每季度上榜人数控制在10--15人。在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各县(区)每季度推荐1至3名候选人、市直(以系统为单位)推荐1至2名候选人参评当季度“驻马店好人”。市文明办将按照候选人事迹感人程度、各县(区)常住人口数、各县(区)本季度中国好人举荐线索数、各县(区)本季度入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评议点赞数等四项指标计算,按排名先后,确定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的“驻马店好人”上榜人数。

  五、评选方法及步骤

  1、发动推荐。市文明办下发评选通知,由各县(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严格把关、审核同意后,将《2018年第 季度“驻马店好人”评选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市文明办,同时将推荐表、照片(证件照一式三份)、200字事迹简介、1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报市文明办邮箱。

  2、拟定候选人。每季度第三个月5日前为当季度“驻马店好人”推荐时间截止时间。市文明办将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选,在《驻马店文明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并开设“驻马店好人候选人点赞评议专题”,供广大网民遴选心目中当季度“驻马店好人”。

  3、确定人选。市文明办组织召开当季度“驻马店好人”评审会,综合候选人点赞评议、本季度好人线索发布、本季度“中国好人”候选人点赞评议等情况,确定当季度“驻马店好人”名单。

  4、命名表彰。市文明办将把入选的“驻马店好人”优先作为参加“河南好人”、“中国好人”及各级道德模范评选推荐的候选人;对于上榜的“驻马店好人”,由市文明办统一颁发“驻马店好人”荣誉证书,并在市区公民道德教育宣传栏上进行公布,同时,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等媒体上展示其先进事迹。

  六、工作要求

  1、全面安排部署。身边“好人”的多少反映一个县(区)、一个系统的文明程度。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驻马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驻马店好人”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把组织评选“驻马店好人”的过程,变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专人负责“驻马店好人”的选树、推报工作。市文明办将定期通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驻马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2、认真组织推选。市文明办本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牵头组织开展推荐评审工作,着重挖掘群众身边的典型人典型事,确保推荐的“驻马店好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经得起时间、实践和群众的考验,使各界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向市级媒体推介宣传好人事迹,把新闻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市广播电视台、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驻马店文明网及市级其他媒体要及时刊登每季上榜的“驻马店好人”事迹,开设道德建设专题专栏。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体,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提高活动的知晓率、群众的参与率和认可度,努力营造“人人学习好人,个个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

  4、建立长效机制。“驻马店好人”推荐评选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指定专人持续抓紧抓好。在广泛推选“驻马店好人”的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对“驻马店好人”予以关爱和帮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好人”有荣誉感、归属感、自豪感。要强化好人推选的导向作用,把“中国好人”、“河南好人”、“驻马店好人”推选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5、严把材料质量关。各县(区)文明办和市直各单位要严把材料质量关,做到主题突出、逻辑严密、要素齐全、语言精炼、文字准确、格式规范。否则,市文明办将不予选用。2018年第一季度推荐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3月15日前。以后各季度评选所有材料的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5日前(即6月5日前、9月5日前、12月5日前),逾期不再补报。

  市文明办接收材料电子邮箱:zmdwmbjb@163.com。

  联系人:赵成福,电话:0396-2651312。

  附件: 《2018年第 季度“驻马店好人”评选推荐表》

  驻马店市文明办

  2018年3月7日




2018年第 季度“驻马店好人”评选推荐表.doc
责任编辑: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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