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驻马店市第八届“天中最美母亲”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3-17    来源:

  各县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驻马店好人之城品牌,在全社会树立尊重母亲、善待母亲、感恩母亲的良好社会风尚,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八届“天中最美母亲”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是居住在驻马店市的母亲均可参加报名(户籍不限)。已入选往届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人需突出体现女性“大志”“大孝”“大爱”“大美”的时代精神。

  1、有“大志”:体现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兼顾事业和家庭,在本职工作或岗位上积极进取,做出突出贡献,实现家庭、事业双丰收。

  2、有“大孝”:传递良好家风家训,自觉弘扬家庭美德,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孝敬父母、公婆,事迹突出、感人。                 

  3、有“大爱”:以德育人,科学施爱,用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成效显著。大爱无边,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4、有“大美”: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自身道德修养,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勤俭持家,团结邻里,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品格高尚。

  三、评选程序

  由评委会对申报典型进行筛选,确定20名“最美母亲”候选人,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并在驻马店文明网、“咱的驻马店app”上设置网络投票平台,公众参与评选,评委会根据候选人事迹和投票评议结果,最终确定10名“天中最美母亲”、10名“天中最美母亲提名”。

  评委会将于2021年5月28日(农历4月17日太任诞辰日),在平舆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行驻马店市第八届“天中最美母亲”颁奖典礼。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最美母亲”必须是在母亲这个角色上具有较强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优秀女性典型人物。要认真分析本地本单位优秀女性情况,注重推选符合条件的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文化传承人、志愿者、爱心人士等优秀女性,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2.层级推荐、综合评选。各县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统一收集整理后向市文明办推荐报送,每个县区推荐3-5名候选人,市直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

  3.广泛宣传、按时上报。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这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把评选过程变成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最美母亲”推荐材料(推荐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及1500字内的事迹材料一份、标准照2张)连同电子版,请于4月15日前报市文明办。

  联系人:李涛(2651316)、刘飞(2671116)

  邮箱:zmdzmmq@163.com 

  地址:驻马店市金水路60号市文明办1116室

  驻马店市文明办

  2021年3月15日

附件:天中最美母亲推荐表(市直单位版).doc

附件:天中最美母亲推荐表(县区版).doc




责任编辑: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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