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驻马店市文明家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0-08    来源:

  各县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我市文明家庭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就评选表彰第三届驻马店市文明家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宣传学习和“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大力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

  二、评选标准

  家庭成员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家教良好、家风淳朴、勤俭持家、热心公益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传扬家风家训、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获得较高的社会认同和广泛赞誉,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具体标准参照《驻马店市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驻文明 [2017] 4号)。

  三、实施步骤

  1.择优推荐。各地按照评选标准,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积极推荐候选家庭。优先推荐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五好家庭、最美家庭、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最美人物、优秀志愿者、军烈属、好军(警)嫂等相关荣誉称号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示范作用强的先进家庭。

  2.报送材料。各县区请于11月8日前,将推荐报告、申报表报送市文明办,并附推荐家庭所属公安、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单位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电子版请发邮箱zmdwmbnck@163.com。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家庭评选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推荐评选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2.搞好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全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文明家庭评选的重要意义,加大文明家庭先进典型事迹报道力度,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做法,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看齐的过程。

  3.坚持面向群众。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重心下移,以基层推荐为主,注重兼顾各部门各行业的先进家庭,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4.严格评选程序。各地要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

  5.抓好关爱监管。要彰显文明家庭的崇高社会地位,健全完善褒扬激励机制,做好礼遇关爱,在重要节日对文明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驻马店市文明办

  2021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肖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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