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切实发挥广大市民在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的示范引领、表率带动作用,引领广大人民群众文明守法,为全国文明城市争光添彩,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紧紧系牢”安全带。培养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驾乘机动车时,除机动车驾驶人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外,包括后排乘客在内的所有乘车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二、“牢牢戴好”安全头盔。骑行戴头盔,安全防意外。在驾乘摩托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驾驶电动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也应增强安全防护意识,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三、“多多提醒”亲朋好友。以身作则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同时,要示范引领、劝导提醒家属亲友等身边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带动周围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广大市民朋友们:条例在我心,文明伴我行!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大家做起,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驻马店市文明办 驻马店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