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 伸张正义勇担当
发表时间:2017-03-14    来源:驻马店文明网

张勇(右二)对工作兢兢业业。 

  张勇,男,汉族,本科学历,40岁,现任汝南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19987月,张勇从河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先后从事基层派出所、预审、禁毒、法制工作。他工作上兢兢业业,办理、审核案件数千起,无一错案。 

  2006年,张勇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9年,被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被汝南县委评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被驻马店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被市公安局授予“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标兵”荣誉称号。 

  把好案件审核关 

  常言道:“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汝南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如何当好执法监督旗手,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一直是张勇思考的问题。 

  201521713时许,汝南县官庄乡舍屯村居民张某家中的财物被同村居民薛某故意毁坏,被毁坏财物价值8387元。案发后,辖区派出所迟迟未对该案处理。 

  张勇通过审核发现,该案调查取证不全面,处理不及时。民警对案发前违法嫌疑人薛某曾多次手持刀斧在村庄内威胁邻居不要多管闲事,否则将进行打击报复的情况也没有调查。 

  弄清来龙去脉后,张勇指导办案民警对此案重新进行调查。通过大量走访摸排,最终确定了证据。2016216日,汝南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薛某进行刑事拘留,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加强培训出成效 

  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张勇还注重对全局民警的培训工作,其中特别强调对执法记录仪的正确使用。 

  2015714日,汝南县板店乡板店村村民苏某驾车带着陈某,与步行的翟某相撞,致翟某受伤,后经鉴定为重伤,苏某脸部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和板店公安派出所及时派人员到达现场,并开启执法记录仪,及时对致伤原因、部位进行调查,对关键证人陈某进行询问。 

  根据案件调查的情况和证据,汝南县公安局于2015818日,依法对苏某被伤害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苏某不服,向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正当、证据充分,维持了汝南县公安局不立案的决定。 

  最终,该案经市公安局核查认定,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办案民警在执法中不存在任何问题。 

  公正无私 拒绝贿赂 

  2015年的一天晚上,下班后的张勇看到家里的桌子上放着几箱物品和1000元现金。经询问,得知是一个朋友的亲属因抢劫被关押在看守所,朋友拿着礼品和现金请他说情。 

  张勇语重心长地对妻子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妻子理解了他的心情,当晚就把礼品和现金退回。 

  可第二天一大早,那个朋友就来了,一进门就生气地说:“这忙帮不帮都行,我送的礼品不是毒药,拿来拿去让人多难堪!”说完,丢下礼品就走。然而,张勇也有倔脾气,硬是退了3次,最终将礼品退回。 

  有人当着他的面说“该穷”,他回答:“穷得心里舒坦,晚上不做恶梦。” 

  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事,兢兢业业执法。张勇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力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为公安法制工作谱写了一曲曲正义之歌。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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