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改革的坚定推动者执行者捍卫者
发表时间:2017-10-11    来源:驻马店文明网

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改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驻马店正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资料图片)。

  五年来,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一平台三清单六制度”工作模式,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年来,决心不变、目标不变,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步履铿锵。转变执纪方式,制定出台谈话和函询实施细则,积极探索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问题线索;

  五年来,在保持内设机构数、行政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三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后的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编制分别占机关总数的71.4%和63.5%;

  五年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集中开展多项专项治理,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不断好转……

  五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一瞬。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抓立行立改,抓内涵发展,抓任务落实,聚焦主业,不断创新监督活力,形成了一批新的制度改革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聚焦主业主责 扎实推进全面改革

  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工作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任务,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加强对关键环节改革举措的谋划研究,对具备条件、基本成熟的改革措施,立说立行,抓紧开展,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扎实推进。

  ——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突出抓好纪律执行、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等重点工作,着力发现、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一平台三清单六制度”工作模式(“一平台”即网络监管平台,“三清单”即主体责任清单、风险防控清单、负面清单,“六制度”即签字背书、年度报告、述责述廉、约谈提醒、责任追究、案例剖析制度),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单位党组、纪检组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公开通报,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正风肃纪。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若干意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为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提供了制度遵循。集中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会所中的歪风、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等专项治理,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不断好转。切实加强对县、乡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风气的监督,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坚持关口前移,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坚持开展“清风天中·廉洁双节”主题廉政集中教育系列活动,并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高线、守住底线。运用“互联网+”新模式,融合政务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打造“清风驻马店”宣传平台,传播反腐败声音,凝聚廉洁正能量。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权力行使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扎紧制度笼子。全面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行业协会商会廉洁诚信建设暨理想信念教育实践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推动反腐倡廉向非公企业和社会领域延伸。

  ——坚决惩治腐败,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制定了《中共驻马店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职责》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反腐败协调机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力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我市4名外逃人员全部成功追回。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的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加强日常监管,有效切断腐败分子外逃路径。坚持挺纪在前,转变执纪方式。制定出台谈话和函询实施细则,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积极探索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问题线索。

  ——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5年,市纪委顺利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在保持内设机构数、行政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三不变”的情况下,撤销11个室办,设立7个部室,将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9个。调整后,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编制分别占机关总数的71.4%和63.5%。认真清理规范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全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专责覆盖率100%。探索建立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实施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整合基层执纪监督力量。各县区结合实际,将若干个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划分为一个协作区,协作区开展纪律审查、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落实“两个责任”等工作。

  ——发挥职能作用,落实“4+4+2”制度体系。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全市共确立1个省级示范县、3个省级示范乡镇(街道)、20个市级示范乡镇(街道)、20个市级示范村(居)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从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办理、危房改造、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问题入手,加强对乡镇、村等基层单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与扶贫领域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专项巡察为抓手,精准发现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规范权力运行、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严肃县级以上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把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起来。

  突出政治巡察 发挥巡察利器作用

  政治巡察是巡察工作的“主旋律”。市委巡察机构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政治生态,开展“政治体检”,推动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

  ——坚持政治定位,扎实开展巡察工作。2015年,制定并以市委文件下发《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出台巡察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等21项制度,构建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着力”,2015年,对驿城区、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泌阳县、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市卫计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局进行了集中巡察。2016年,对7个县区、22个市直单位、1所大专院校开展集中巡察,对1个县和1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2017年以来,分别对市科技局等13个单位进行集中巡察,对9个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巡察。今年3月中旬和7月上旬,组织5个巡视组分别对三届市委第四轮、四届市委首轮巡察的16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积极协调联络,认真配合省委巡视。配合省委第八巡视组完成对4个县的巡视,配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完成对我市和驿城区的巡视。抓好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河南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委第八巡视组、第四巡视组对我市和5个县区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实现对全市县区巡视巡察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巡察工作“震慑力”。认真落实省委部署和市委“五个一批”(立案查处一批、诫勉谈话一批、专项治理一批、组织调整一批、建章立制一批)要求,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巡察的震慑效应逐步显现,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科学谋划布局 推动改革落地生效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增强改革定力,加强改革协同,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办法,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完成监督责任清单的制定和落实。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纪委起草了监督责任清单。为使“两个责任”清单相互呼应、相互协调,共同为我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积极作用。市纪委专责监督责任清单由“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责任、市纪委书记责任、市纪委副书记责任、市纪委常委会其他成员责任、市纪委委员责任”五个部分构成。9月27日,《中共驻马店市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送审稿)》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做好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相关工作。深入开展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调研,积极与市编办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摸清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及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等相关情况,为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在深入调研、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根据省纪委安排部署和省纪委的做法,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草案)》。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下发了《驻马店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建档对象和内容、材料收集归档、管理使用、纪律要求等内容作出了规定。目前,正对全市1470余名县处级干部逐人建立廉政档案,完善相关信息。

  ——建立了市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全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委局机关、宣教中心和巡察机构科级及以下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派驻机构和县区纪委监察局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实行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科级以下干部、县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巡察机构领导干部向市纪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监督员制度。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仅仅依靠人民推进改革、从基层和群众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以群众获得感评价改革成效等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更好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监督员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及时掌握改革推进落实情况,群策群力把改革抓到位。

  此外,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关于印发2017年度重点改革事项分类审议清单》要求,及时调整了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6月1日,召开了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对今年的改革任务进行了部署,并在会上下发了《驻马店市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任务分解方案》,将由市纪委落实的改革任务纳入台账管理,明确时间进度,并把各项改革任务分解到有关业务部室,确保每项改革任务有人盯、有人抓。目前,由市纪委牵头的各项改革任务进展顺利。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紧跟时代步伐,在改革中积极作为,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措施,坚决推动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以改革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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