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
发表时间:2019-09-10    来源:

  

  9月6日,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深入上蔡县塔桥镇楼李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又是一年开学季,驻马店市中小学迎来了新的学期,一年级的新生兴高采烈地涌入美丽的校园,其他中小学生也带着暑假收获与喜悦走进熟悉的课堂,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助力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新学期伊始,驻马店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检察官及法治副校长迎着明媚的阳光分别走进上蔡县塔桥镇楼李小学、驻马店财经学校、汝南县清华园学校讲授“开学第一课”,拉开了全市新学期法治巡讲的序幕。

  “增强孩子自我保护能力,可以极大降低孩子们遭受侵害的概率。”上蔡县塔桥镇楼李小学法治副校长吴艳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结合近几年发生的女童遭受性侵的案例,为在场的学生传授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当受到侵害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和老师,及时寻求大人的保护。”9月6日,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深入上蔡县塔桥镇楼李小学开展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暨“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为楼李小学近200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我叫杨晓,来自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今天由我给大家讲解如何识别套路贷。”9月4日,在团市委、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开学第一课”走进驻马店财经学校活动中,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杨晓结合办案实际,帮助大学生认识套路贷的危害。

  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华平花季护航工作室的干警到清华园小学部入班宣传,检察官亲切地与小学生交流,询问了解他们在校园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向他们发放“预防性侵、快乐成长”宣传册,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讲解宣传册的内容,在他们小小的心里播下一颗法治的种子。

  法治宣讲员以生动案例、互动游戏、现场问答等方式,针对什么是性侵害、什么是校园欺凌等问题进行讲授,并告诉同学一旦面对这样的侵害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远离危险,引导同学要遵纪守法,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告诉同学一定要尊重老师、遵守校规、相信家长,做好沟通,敬畏法律,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标兵。在互动环节,法治宣讲员还就同学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聆听完法治副校长的新学期第一课,学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使他们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提高了犯罪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这些活动只是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送法进校园活动的一个缩影。自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并部署相关工作以来,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立足本职,积极作为,深化检校合作,持续推动法治宣讲常态化。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开展好法治教育,落实“百千万工程”,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机制,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持续不断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责任编辑: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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