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强力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发表时间:2018-02-01    来源:驻马店文明网

党员干部开挖树穴。

  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促进会召开后,正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创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加压驱动 强力推进

  1月9日、20日、28日,正阳县委、县政府3次召开全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进会,对创森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会上,县委书记、县长对全县创森工作进行重点强调,要求全县上下加压驱动,全力推进创森工作的开展。几名县领导负责全县创森具体日常工作,全县划分6个创森攻坚作战区,分别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县委组织部6个部门主要领导任负责人,切实增加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紧迫感,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创森工作的积极性,举全县之力,强力推进创森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浓厚氛围

  创森工作启动以来,正阳县坚持以城乡造林绿化为推手,以专题宣传和主题活动为抓手,有效扩大创森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在正阳电视台、广播台设立创森宣传专栏,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大型墙体广告栏,各乡镇村悬挂创森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氛围,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突出工作重点 加快工作进度

  按照集中开发、组团绿化、生态优先的原则推动创森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全面完善通道绿化。截至1月30日,全县省级以上通道边沟完成植树31.56万株,县乡道每侧绿化宽度15~50米,共完成土地流转6530亩,开挖边沟21.68万米,完成总任务的80%;开挖树穴28.6万个,完成率为78.3%,完成植树15.6万株,占总任务的42.6%。二是全面开展精品林网建设。以精品林网建设为重点,依托现有沟河路渠,对农田林网进行全面完善,目前已补植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60万亩,折合造林面积1.5万亩。三是持续开展河道绿化,切实提高森林覆盖率。目前已完成土地流转2.8万亩,完成造林整地1.2万亩,完成植树55万株。四是切实推进城区绿化。及时调整城区规划,增加绿地面积,积极推进主题公园建设。截至目前,该县已完成江国公园和县城出入口绿化美化,黄叔度公园即将完工。

  加大财政投入 拓宽筹资渠道

  2018年,县财政列支6000万元创森工作专项经费,加大补贴力度,对通道绿化土地流转青苗补偿500元,每年补助1000元/亩,连补5年;对河道绿化、围村林及农民栽植各类经济林、林苗一体化建设连片5亩以上的,每亩每年补助500元,连补5年。1月中旬,为每个乡镇预拨创森工作启动资金20万元。同时,组织绿化公司、造林大户和广大干部,集中宣传国家储备林建设的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届共同参与创森工作,多方拓宽筹资渠道,为创森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丰富创森载体 扩大绿化范围

  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每个乡镇必须有一个面积不少于20亩的领导干部义务植树点。每个县直局委和团体至少有一个义务植树点,面积不少于5亩。县直单位要将创森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在帮扶村开展创森帮扶工作,采取给贫困户提供苗木、开展乡村绿化、营造义务植树基地等方式,进行植树造林。

  开展园林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将此列为县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成功创建县级园林单位(小区)的,县政府进行表彰,授予正阳县园林单位(小区)。

  同时,将创森工作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将美丽乡镇建设与脱贫攻坚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整合扶贫项目资金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已完成36个贫困村的精品林网和村庄绿化项目申报工作。

  创新工作机制 深化林权改革

  为确保造林成效,正阳县全面创新机制,采取多种造林和经营管理模式,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将通道、河道流转的土地对外招商引资,承包给绿化公司、造林大户造林绿化。县财政对省级以上通道及河道水域绿化用地的流转费用实行全额补贴后,乡镇将流转的土地承包给绿化公司、社会团体或个人,按照县里统一的规划进行栽植,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二是发动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群众联合,先免费栽植果苗,签订供苗、技术服务和回收协议,由合作社协助办理好政府补贴后再付树苗款。三是将政府投资的造林区免费承包给个人,对于农田林网及村镇绿化苗木,以政府投资为主,苗木栽植后,让利于民,实行谁管理谁所有,全部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对造林面积较大的项目村,配备专业护林员,由县、乡、村和造林企业共同承担管护费用。

  加强督导检查 严格兑现奖罚

  全县成立6个创森工作专项督导组,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县委组织部、县纪委6部门各抽调一名正科级干部任督导组组长,农业、住建、水利、畜牧、农机、林业6部门各抽调一名分管副职任副组长,5天一督导一通报,对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通报2次的,单位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表态发言;通报3次的,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通报4次以上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对完成工作任务的,奖励20万元;创森工作前三名的乡镇再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园林单位、义务植树造林单位造林大户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了全社会参与创森工作的积极性。对行动迟缓、延误创建工作进程的乡镇罚款现金10万元。




责任编辑:董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