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积极组织《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活动
发表时间:2020-11-10    来源:

  为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近日,西平县文明办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报告会。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20年7月31日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家庭、人与世界这五组关系为逻辑主线,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礼貌的基本规范。会议从总则、规范和倡导、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五个方面对《条例》全文逐条领学、解读。

  会议要求,提高认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做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积极参与各项文明活动。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扎实开展《条例》宣讲活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提高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条例》宣传。积极开展文明行为标兵评选等实践活动,通过选树典型、示范带动,将文明行为养成活动常态化,使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思想深入人心,使广大干部群众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让文明的“软实力”成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为西平县深化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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