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举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会
发表时间:2020-10-26    来源: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7月31日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全省积极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持续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和文明办关于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号召,进一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文明水平,近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会。

  学习会上,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卫国带领干部职工一起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要内容,重点围绕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家庭、人与世界这五组关系为逻辑主线,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爱护公物、文明旅游、维护公共安全、文明饲养宠物、文明社区建设等多个方面学习了文明礼貌基本规范。让全体员工明确了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慈善活动、无偿献血、损献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等高尚行为,努力践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要求,确保道德底线,推动道德素质提升。

  与会人员学习讨论了《条例》的内容、实施后工作开展方向等问题,并结合各自实际工作、立足本职,做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做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将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与文明城市创建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践行文明行为,以此为契机,助力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再上新台阶;广大干部职工要加强自律,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保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做文明市民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做新时代文明公民,积极参与各项文明创建活动;要树立观念,养成习惯,使践行文明行为成为一种常态化,不断提升文明素养,为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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