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
发表时间:2022-07-29    来源:

  《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条例》的法律保障作用,不断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的整体文明程度,为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具体部署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媒介,开展全面、立体多样的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活动,不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活动主题

  学文明条例、倡文明新风、建文明城市

  三、活动时间

  7月下旬至8月下旬。

  1.准备发动阶段(7月26日—7月30日)。下发《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通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做好各项活动筹备工作。

  2.集中宣传阶段(8月1日—8月25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围绕《条例》的颁布实施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全面宣传相结合的形式,通过日调度、周推进、月总结,聚焦《条例》宣传月活动内容,全面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3.工作总结阶段(8月26日—8月31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围绕《条例》宣传月开展情况,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推动《条例》宣传常态化长效化。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教育宣传。一是8月1日上午,举办全市《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驿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县分别设立分会场同步启动,同时,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在市、县区主要街道开展学习《条例》“集中宣传一条街”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宣传版面等形式,营造全市《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浓厚的社会氛围。二是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等载体,组织全体干部及广大群众开展学习活动,熟悉《条例》内容。同时,干部群众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做到带头宣传、遵守和监督。(二)新闻媒体宣传。市本级新闻媒体制定专题宣传方案,开展《条例》系列宣传。报纸开设专题专栏对《条例》进行解读,刊发动态报道、评论文章等。电视、广播等要着重采取案例分析、新闻点评、现场采访等形式对《条例》进行解读、推广。同时,各地各单位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做好《条例》线上传播,加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影响力。(三)社会公益宣传。一是各县区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利用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栏等阵地开辟专栏宣传《条例》内容,并强化入户宣传。同时,有效融合《条例》相关规范,修改、完善市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并在村居、小区及社区等地的显著位置设置,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崇尚文明、摒弃陋习。二是市直各部门单位、企业、社会团体要利用LED电子屏、楼宇电视等载体,充分使用动画、标语等宣传方式,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四)专题活动宣传。市城管、市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和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出台的第一部文明行为条例。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全国、河南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人负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二)创新方法,讲求实效。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条例》内容,细化活动月宣传方案,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工作落实。(三)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条例》的学习教育、社会宣传和活动宣传,积极主动为宣传报道提供方便,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肖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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