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
发表时间:2017-04-24    来源:驻马店文明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20日上午,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17年度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对《遂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内容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黎梅香同志作了文明单位创建再动员讲话。

  首先,分管领导依据《遂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该院各部门、各时间段完成的文明单位创建任务进行了总结,对出现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对创建任务进一步分解,并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做好2017年该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之后还指出2017年,该院精神文明建设要继续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高标准、高定位,在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单位,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进一步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全体干警综合素质,不断开创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黎梅香同志首先对该院前一阶段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予以了肯定,之后讲到此次工作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统一思想,凝聚全体干警力量,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务必人人参与,确保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指标。黎梅香检察长强调,要按照“巩固、提升、创新、规范、落实”的指导方针开展好全年工作。巩固,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努力保持整体工作向好的趋势,确保新一届党组工作的良好开局;提升,就是要进一步强化竞争意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各项工作都要创先争优,院整体工作、各个单项工作都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新的提升;创新,就是要进一步强化亮点意识,深化现有创新举措,培育新亮点,创出新成果,打造新品牌;规范,就是要在服务大局、重点工作、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化,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就是要进一步强调狠抓落实,强化督察措施,加强执行力建设,推动自身科学发展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最后还着重要求大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合理分配,文明创建、检察业务两不误。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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